企業(yè)定位:竭誠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企業(yè)使命:為項目創(chuàng)造價值,為客戶追求卓越,為員工增進福祉
服務宗旨:公正 專業(yè) 科學 誠信
政府采購合同協(xié)議書
采購編號:新寧采財計[2018]00578
招標編號:HNXZ-2018-SY-XMZB-0363
采購人(全稱):新寧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所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商(全稱):新寧縣恒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2018年5月31日由新寧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所委i湖南湘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的城區(qū)公廁改建、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通過資格審查、談判,最后由談判小組確認并經(jīng)法定公示無異議,確認由乙方為該項目成交供應商。為了確保該采購項目的進度和質(zhì)量,劃分雙方責任與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i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一、合同總價款:人民幣陸拾玖萬伍仟捌佰元整(¥695800元),本合同總價款是指本項目費、稅,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使用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施工風險費用以及各種因施工可能發(fā)生的其他費用等。本全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二、完工時間及地點
1、完工并驗收時間2018年9月18日之前完工(乙方承諾時間)。
2、施工地點:甲方;定地點。
三、工程量
主要工程量:詳見本工程造價預算評審結論中的各工程量清單。
四、施工工期
1、2018年6月19日開工,2018年9月18日竣工交付四方驗收(雨天除外)。
2、提前完工或按合同工期完工則不獎不罰。
3、如遇下列情況經(jīng)甲方現(xiàn)場簽證后,工期應相應延后:
①不屬于包干范圍內(nèi)的設計重大變更,提供的技術資料不準,致使施工方案改變而影響進度。
②非乙方原因而監(jiān)理簽證不及時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③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誤工期。
④如果乙方推遲動工,延誤竣工日期,不按施工組織方案施工,每項從合同總價款中扣除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工程質(zhì)量要求
1、工程質(zhì)量達到合格標準。
2、工程質(zhì)量達到或超出合同約定條件不獎不罰。
3、由于乙方原因,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順延,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六、工程材料質(zhì)量要求及工程保修
1、本標段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營改增后我縣財政投融資建設項目有關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采用簡易計稅辦法計稅及預征建筑材料增值稅等工作的通知》(新政辦函[2016]135號)規(guī)定采用甲供管理。并2托乙方負責采購(供貨單位及價格須經(jīng)甲方書面確認),乙方購回的材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材料檢測報告,經(jīng)甲方認可后方可使用,違反者責任由乙方全部責任。
2、工程材料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或行業(yè)標準(混凝土工程必須按政府要求使用同設計標號相符合的商品混凝土)。
3、如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須返工至合格為止,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并不得順延工期。工程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產(chǎn)品方可使用。工程項目按建設部80號令履行保修責任。
七、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1、項目工程總價為人民幣陸拾玖萬伍仟捌佰元整(¥695800元),乙方成交的承包金額是完成工程全部工作內(nèi)容的合同承包金額。在工程施工期間,無論材料價格上漲、下跌或政策性變化,均不調(diào)整承包金額。
2、如因項目變更等原因,乙方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不符,乙方應憑變更通知書及甲方簽證辦理工程款增減結算。增減工程量價款按采購工程價款下浮比例結算[即變更工程預算經(jīng)財政評審后×(工程采購價款÷工程預算財政評審價)]。
3、在施工期間,如因增加工程項目及工程量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申報,待審批后方可施工。
4、結算方法:工程結算最終以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結算評審結論為準,按合同總價款及o際工程量進行結算。預算評審中的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由建設方據(jù)實簽證,按評審結論的價格,進行增加或減少工程造價結算。
八、工程款支付
此工程為財政撥款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結論(除預留5%質(zhì)量保修金外)開具稅務發(fā)票付款至乙方的基本賬戶。
九、工程承包方式
1、采取全額墊資承包方式進行。
2、乙方不得將工程轉(zhuǎn)包或違法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一切經(jīng)濟損失。
十、質(zhì)量保證
所有工程質(zhì)量保修期為一年,5%質(zhì)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年乙方到甲方領取。
十一、雙方責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竣工(不可抗拒力除外)或質(zhì)量不能保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損失額按成交金額的1.0‰∕每日計算直至問題解決。
2、乙方自行負責對施工使用的全部材料和設備的保護工作,任何原因造成的材料丟失或設備損壞,甲方將不認可乙方的損失和提出的其他要求。
3、乙方自行處理好施工現(xiàn)場一切矛盾,如因各種原因?qū)е率┕ぱ诱`或未能開工,則自愿承擔一切損失,并將未完成的工程量作為甩項處理,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
4、甲方應按乙方工作進度及時提供技術指導,如因甲方提供不及時,由此影響工期,竣工期限應相應推遲。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程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杜絕事故發(fā)生。在工程范圍內(nèi)由此造成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首先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c,則通過以向新寧縣仲裁委員會(建設工程合同仲裁中心)申請仲裁。
十三、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程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xié)議
(2)本合同書
(3)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
(4)成交通知書
(5)相應文件
(6)競爭性談判采購文件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購人執(zhí)四份,供應商執(zhí)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2018年6月19日
合同訂立地點:p寧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0739-4837400 電 話:0739-8971156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華融湘江銀行新寧支行
賬號:85270303000003264
政府采取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章)
備案經(jīng)辦人(<字):
聯(lián)系電話:
備案時間: